企业商标设计要注重表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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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标设计要注重表达什么?

作者:上海协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25 08:59:57

一个企业的商标设计是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的,不管是在宣传上还是在传播上都能让企业的形象更好地宣传和传递的过程。所以很多的企业在进行商标设计的时候也是显得非常重视的,希望通过这样的企业商标设计而让所设计出来的企业商标更好地符合自己企业的形象问题。那么好的企业商标设计要注重的表达手法有哪些?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随着品牌竞争的日益激烈,众多老品牌在企业形象上的历史遗留问题也呈现出来,或者是企业形象严重过时,或者是企业初建之初为了节省成本等等因素,造成企业形象与企业实力和规模不能匹配,而使品牌在受重心里大打折扣,品牌是一个无形资产,品牌的形成包括各个因素,那么品牌形象的塑造相当重要,为了迎合时代的需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一些企业陆续更新标志,更新企业形象。

企业商标设计的优化与升级是将过时或设计粗略的商标在原有的基础上经过再设计使商标既保持原有特征又展现出新的风貌,通过商标的升级与改造可以有效的改变产品印象,赢得消费者的注意力与忠诚度,从而达到品牌营销的目的!从复杂性到简单性,符号的发展更注重符号的表达技术和技巧。通过简单的图形元素,标志具有更加突出的视觉效果。

其次,从具体到抽象的演变是在当今社会的快速发展中,人们的快速生活方式,简单抽象的标志更容易被观众记住,因此标志设计更具创意和形式美。平面化趋势三维标志作为企业形象识别系统的核心,也是平面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标志的发展,三维表达技术使标志丰富,视觉效果更加突出。标志的发展是设计相互融合、设计风格多样化的过程。标志作为一种商业产品,设计手段是次要的,目的是第一。应更加重视使其商业化。

自2002年以来,修订后的《商标法》允许自然人以自己的名义注册商标。此后,自然人的商标申请数量迅速增长,甚至出现了一些急于注册商标、转售以谋生的商标投机者。为打击恶意抢注行为,商标局下发了《自然人申请上海商标注册通知书》,对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资格进行了限制。只有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其他依法允许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上述政策的出台,极大地抑制了个人注册商标的发展势头。

但是,为了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注册商标,一些企业家还设立了个体工商户,以满足以自己的名义注册商标的条件。但我们不同意这种做法:首先,个体工商户离不开纳税申报、年检报告等琐事,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能源,而且增加了创业成本;其次,如果企业家授权公司使用商标,他还应按规定记录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官方收费为300元/件;如果企业家将来将商标转让给一家公司做生意,官方的商标转让费高达2000元/件,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建议商标申请人在作出决定前予以考虑。

首先,只要注册商标是以公司或者个人名义申请的,只要通过审查最终取得商标注册证,其合法权益将受到法律保护,保护程度相同;其次,商标申请的过程和所需的时间、费用是一样的,都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发证等阶段,预计最终申请许可需要12-14个月;不管申请的名称是什么,商标保护期相同,均为10年。商标期满后,商标持有人仍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延期。

首先,商标权的归属不同。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商标所有权属于个人。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的,商标的所有权属于公司。例如,a公司的所有者以自己的名义拥有一个商标。从法律角度看,该商标与a公司无关,不属于a公司的无形资产。当a公司需要使用该商标时,a公司的所有人应与a公司签订《商标使用授权书》,或将该商标转让给a公司。

其次,两者之间存在一些差异。除明确商标标识和授权委托书外,以本人名义申请的,还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公司名义申请的,还需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的所有权是不同的。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商标,商标权人有控制权;以公司名义申请的商标,公司实际控制人有控制权。在公司股东人数众多、利益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还是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值得思考。第三,持有商标的成本可能不同。

以公司名义申请商标的,公司应当相应变更商标信息(商标信息变更手续费为500元/件),否则可能影响商标的续展。更为严重的是,竞争对手或公司工商部门有权对未及时变更信息的商标申请注销,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可以降低商标信息变更的成本,因为个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几乎不会改变。

随着人们对知识产权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企业都明白上海商标注册的重要性,尤其是在,许多的电商、科技企业都会进行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应该交给专业的知识产权机构,可以帮助企业高效完成办理。

企业可以选择我司办理商标注册!一家生物科技的跨境电商企业就为委托了我司办理国外商标注册,但是由于国外商标注册涉及的类别会比较多,该公司负责人对公司想要注册的商标没有明确的方向。我司就该电商科技企业的实际需求,从商标注册国跟地区下证率分析、商标取名、产品服务定类、产品服务小类选择、商标如何在跨境电商平台做品牌备案等方面帮助该企业明确商标注册的方向,解决了企业不了解需要注册哪个国家地区的商标、不知道如何规避商标取名的注册风险、不清楚自己的产品属于哪个大类、不知道如何选择最佳的产品小类、不清楚在跨境电商平台备案商标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等疑问。

从商标的咨询取名到定类以及资料整理提交,我司只花费一天的时间就帮该生物科技的跨境电商企业完成商标注册的提交。企业负责人表示,我司是一家非常专业和高效率的机构。我司认为,注册商标主要是保护品牌,创立无形资产,防止被山寨,同时便于公司进行品牌推广,提升市场竞争力。

当前,我国的经济活动中,有些不法商人使用注册商标部分内容的情形较多,对此类商标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相关司法解释亦未具体列举,按照罪刑法定原则,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然而,现实生活中此类商标侵权案件高发,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如果不将其纳入刑法规制范畴,仅以民事侵权行为处理,就使得当事人违法成本很低,而注册商标所有人的维权成本增加。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注册商标所有人向法院提起商标维权的民事诉讼,取证、起诉,都将耗费其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刑法第213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必须是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由于此类商标侵权人是使用注册商标的部分内容,与注册商标并不完全相同,因此,司法实践中对此类商标侵权行为一般不作犯罪处理。

司法解释也没有具体列举。对假冒注册商标罪中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具体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以列举和兜底的形式作了相关解释。显然,使用注册商标部分内容的行为,不属于前3条列举的情形,最多属于第4条的兜底条款(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的情形。

由于不同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对该兜底条款的理解不同,导致适用也不同,因此,司法实践中对此类侵权行为是否适用该兜底条款时,一般持谨慎态度,难以入罪。针对上述情况,笔者建议对《意见》进行完善,将此类商标侵权行为明确列举为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形之一。

即将《意见》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形由原先的4条增加为5条,前3条的内容和序号不变,新增加的一条作为第4条,表述为:使用注册商标部分内容的。原第4条兜底条款内容不变,序号相应变更为第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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