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标注册中行政诉讼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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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标注册中行政诉讼的概念

作者:上海协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2-07 08:47:28

商标行政诉讼就是在上海商标注册完成后,在管理的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对使用商标不正当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其他组织进行处理。如果该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其他组织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服的可以根据《商标法》和《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商标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商标行政案件受理、审理、判决和执行。商标行政诉讼是由司法机关解决商标行政争议的一种法律活动。

很多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会在明显的位置上挂着营业执照,有时候我们会看到一些店还挂着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我们可以理解,无照经营是违法的,大家是否纳闷为什么有些企业或者个体户会多出经营许可证,两者有什么区别呢?接下来小编将为您来详细介绍这两者的具体不同之处吧。

1、营业执照根据法律规定,营业执照是法律主体进行市场交易主体资格的法定证明,营业执照是由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在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在外表上有形式的差异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一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处,否则你可能因未悬挂执照而受到处罚;副本一般用于外出办理业务用的,比如: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签订合同等等。目前有法人类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经营许可证是某些特殊经营范围所必须取得的证件,这个证件必须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取得,就是所谓的前置许可审批文件,例如卖烟的话,需要在办营业执照之前取得《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卖食品需要在办营业执照之前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设立公司我们要正常办理营业执照,这是必不可少的,经营许可证大家可根据自己公司的经营范围来决定要不要办理。

今天,对于小编辑来说,在商标变更中经常会遇到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在进行商标更改时,用户必须了解在某些情况下商标是不能更改的。具体预防措施如下:

1、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变更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变更其全部注册商标。

2、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应当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变更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3、需要补正的,由商标局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的,商标局有权视为放弃或者不批准。

4、变更申请经批准后,由商标局发给变更证明。

5、变更申请被视为放弃或者不批准的,由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或者不批准通知书。

6、共同商标变更申请经批准后,变更证书只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的,应当申请补办。

7、申请由申请人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应当按照申请表填写的地址邮寄相应文件给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邮寄给代理机构。

8、申请类别按《商标注册证》批准的国际分类填写。

9、连续三年未申请注销、异议、异议审查或者驳回登记审查的,变更代理人/境内接管人的,应当直接向程序审查部门提出变更代理人/境内接管人的申请更改、转移、续订或取消应用程序的用户不能更改。

变更商标为联合商标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A、申请变更联合商标代表人的,应当填写变更注册人名称、地址的申请书,并提交其他联合所有人的同意书。

B、申请变更共同商标共有人姓名的,应当填写全部共有人姓名、部分共有人姓名或者共同商标代表人姓名。申请书首页应当写明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申请书附件应当写明其他共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其他共有人不需要填写地址。

C、代表姓名、地址变更的,应当在申请书首页申请人姓名、地址栏中写明变更代表的姓名、地址,并将变更前代表的姓名、地址写在申请书首页变更前的姓名、地址栏中,并附相应的变更证明。代表人姓名、地址未变更,申请变更其他共有人姓名的,不必填写申请书首页变更前的姓名、地址栏。

D、如果其他共有人的姓名发生变化,变更前的共有人姓名和变更后的其他共有人姓名(以下简称变更前姓名和变更后姓名)分别填写在变更前的其他共有人姓名和变更后的共有人姓名中,并填写相应的应附上变更证书。其他共有人的姓名没有变更的,还应当在变更前的姓名或者名称表和变更后的姓名或者名称表中填写未变更的共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企业准备办理商标异议申请时,常常会问:应该如何办理商标异议申请、商标异议期是多久、商标异议费用是多少、商标异议申请材料和流程是怎样的。今天我司小编通过详细分析来告诉你答案。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泛,具体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以及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提出商标异议申请的主体对象也很广泛,可以是任何人,具体包括商标注册人或非商标注册人、企事业单位或是个人、法人或非法人。企业如何办理商标异议申请接下来,企业服务汇将从以下几方面来为你分别进行说明:

(一)商标异议期任何人提出商标异议申请的法定时间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内。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二)商标异议申请方式目前,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具体有以下两种方式:1.申请人自己办理。其中,申请人自己办理又包括直接去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和通过邮寄书件办理。2.申请人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三)商标异议申请材料申请人提出商标异议申请,须准备如下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4.经异议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作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同一代理人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另外,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以下事项:一份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编排证据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正副本;办理商标异议申请及相关事宜应当使用中文。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但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相关证据材料内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应正确、规范、逐项填写商标异议申请书,并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位置加盖与异议申请人名义相同的印章或签名。

(四)商标异议流程和时间商标异议申请的一般处理流程为:

1.申请人依照前述所需的申请材料进行准备;

2.申请人自己提交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

3.商标局在收到提交材料后,向被异议人下发受理通知书,时间一般为1-3个月;

4.商标局经过调查核实,作出裁定,时间一般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2个月内。

(五)商标异议费用目前,申请人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每一件商标异议申请案件需要缴纳官费500元;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还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一定数额的代理服务费。现在业内的商标异议申请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一般是3000元左右,根据商标代理机构的知名度、影响力以及服务质量不同而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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