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标注册不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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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标注册不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作者:上海协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20 08:28:06

注册商标的人都知道,商标注册过程多,时间长,注册成功并不容易。上海商标注册不成功的原因是什么?根据多年的处理经验,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目前商标查询存在盲区,因为我们只能找到5个月前的商标注册数据。因此,在过去的五个月里,我们无法通过查询获得他人注册商标的信息。我们提交的注册商标可能已经在这五个月内提交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如果他人的商标被批准,我们的商标注册申请将被商标局驳回。

二、因商标异议经商标局初步审查批准的商标,商标局还需3个月时间公告。在此期间,任何人如果认为您的商标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相似,都可以对您提交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此时,您将收到商标局的异议,并在收到异议复印件后30天内予以答复。如果你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商标局将发给你一份商标注册证,否则你的商标申请将被驳回。当然,如果在此期间没有人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局会为您颁发商标注册证。应当指出,被异议人逾期不作书面答复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三、因此,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采用先申请原则。也就是说,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商标局应当受理***次商标注册申请,驳回后一次商标注册申请。这一原则为商标注册提供了生存空间,但如果注册商标属于驰名商标、驰名商标、世界品牌等,其申请很可能被商标局驳回。

四、商标审查员向商标局提出商标申请后,商标局审查员将对商标情况作出基本判断,并作出相应处理。然而,商标审查员的知识结构和背景并不统一,审查员的主观分析判断能力也不尽相同,审查结果也不尽相同。而且,在任何商标申请取得商标注册证之前,注册失败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另外,从商标申请到商标注册的时间比较长,因此在申请商标前,商标申请人应清楚地了解商标申请的程序,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提前做好准备和应对,以免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盲目使用和宣传。

有些朋友会遇到商标注册不被接受的情况,他们会觉得很不理解。那边的编辑会给你一个详细的答案。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申请文件缺少申请表、商标图样和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申请书以纸张形式提出,不需打字或打印。

三、未按规定使用正确的申请表,擅自修改申请表的。

四、申请表中没有填写货物/服务的名称。

五、申请书不是中文的,提交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不附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的公章。

六、因未按规定填写而不能确定申请人姓名、地址的。

七、申请人姓名、申请书上的印章或者签名、所附身份证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八、商标图案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九、用立体标记、声音标记、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十、申请人申请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形象注册,未附肖像人授权委托书的。

十一、申报申请集体商标注册,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和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的。

十二、声明申请注册证明商标的,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其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有能力监督检验商标的证明文件。

十三、声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共同申请同一商标注册,但未同时提交填有共同申请人姓名并加盖公章或签名的附页;或附页未声明两人以上共同申请同一商标注册的。

十四、申请人是境内自然人,未按照《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提交申请文件的。

十五、商标局通知申请人改正,但申请人逾期不改正或者未按规定改正的。

虽然商标注册前的商标查询不是法定程序,但为了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注册前的查询对于降低申请人的申请风险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由于我国商标申请太多,通常需要4-6个月左右的时间,注册商标被商标局接受后才能出现在商标局的公共数据库中,这就是所谓的盲检期。由于该因素的客观存在,申请者在申请前4-6个月内无法找到商标数据,增加了商标注册失败的风险。

根据现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商标申请手续基本完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要求,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给予申请人补正的机会,导致以前的部分申请被受理和补正,商标局将给出保留申请日,但如果不能将这些商标申请数据录入局公开的商标数据库,将导致我们无法找到相关数据,增加今后申请商标被拒的概率。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外国申请同一商标的,应当自同一商标申请注册之日起六个月内享有优先权;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认可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使用申请注册的商标的,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享有展会以来的优先权,商标注册申请人享有优先权。

也就是说,在这两种情况下,即使在中国申请注册的商标的申请时间比我们晚,凭借优先权,其申请日也可以享有与我们申请相比的优先权地位,从而增加了我们申请的风险,甚至导致我们的申请被驳回。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扩大保护范围。保护范围不限于注册货物。我们申请注册的商标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可以不予注册。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注册申请,是对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进行复制、复制或者翻译,但也不成功。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初步核准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这是不可控制的。一旦被他人成功挑战,就意味着我们的商标不能被批准注册,当然,这并不是最终的结果。当我们对异议决定不满意时,也可以通过无效宣告或异议审查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所有这些都是商标注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客观因素。当然,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主观因素。

例如,商标审查员在审查商标时,会根据《商标法》和有关规定,对商标作出类似的判断、重大的判断和禁止性条款,但主观判断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些差异会导致对同一商标的不同审查,审查结果也不尽相同。鉴于以上几种情况,商标注册申请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导致商标注册申请存在一定风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会被阻止商标注册申请。相反,让你知道商标注册是一项专业技术性的工作,操作起来并不专业,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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